會員註冊
加入會員須知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1、愛貝斯購物商城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會員服務」),係由「愛貝斯餐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愛貝斯」)所建置提供。當會員完成愛貝斯購物商城之會員註冊手續時,即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現有與未來衍生之服務項目及內容。愛貝斯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於愛貝斯購物商城網站上,愛貝斯將不會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2、若會員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除符合前揭規定外,應於註冊前將本會員服務條款轉請會員的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得到其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規定,方得註冊為會員及使用本服務。當會員使用會員服務時,即視為會員的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及變更。
3、若會員對本服務、本服務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之任一部分不同意或有疑義時,請勿啟用本服務;如使用後,對本服務或本服務條款有任何異議,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二、個人資料蒐集利用及範圍
1、蒐集利用之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地區
(1)蒐集之目的在於進行行銷業務、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及與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或成立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法定特定目的項目編號為O四O、○六九、O九O、一四八、一五七)。愛貝斯將蒐集、處理、利用會員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生日、地址、聯絡電話、E-mail等)。
(2)愛貝斯所蒐集的會員個人資料之利用區域為愛貝斯相關服務或行銷地區(即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或其後增加之營業或服務據點),皆為會員的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2、個人資料取得與使用之方式
(1)當會員進行註冊程序成為愛貝斯購物商城會員時,愛貝斯會請會員提供相關會員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生日、地址、聯絡電話、E-mail等)並於會員使用具有互動性功能之服務時,保留會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以利進行聯繫。
(2)為求提升服務品質,愛貝斯將依據愛貝斯購物商城所提供之服務需求,請會員提供個人資料。
(3)會員於瀏覽愛貝斯購物商城網站時,伺服器將自行記錄相關行徑,包括會員使用連線設備的IP位址、使用時間、使用之瀏覽器、瀏覽及點選資料記錄等,愛貝斯將保留前述資訊做為增進會員服務之參考依據,惟此記錄為內部應用,絕不對外公佈。
(4)除下列情形外,非經會員同意或其他法令之規定,愛貝斯絕不會將會員之個人資料揭露予第三人或使用於蒐集目的以外之其他用途:
A.愛貝斯與其他第三方合辦活動,需與該第三方共用會員資料以便提供會員相關的服務時。會員得自行斟酌是否參與該活動,如會員選擇參與該活動,即表示會員瞭解並同意將個人資料提供予合辦或協辦之第三方。
B.愛貝斯若因法律規定、法院命令、行政調查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要求,而必須提供會員之資料時。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1)除本會員條款另有約定者外,會員可隨時終止會員與愛貝斯間之會員關係。利用之期間為愛貝斯於會員成為會員之起始日起,至會員請求愛貝斯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會員的個人資料之日止。
(2)愛貝斯保留會員個人資料之期限,以完成本會員條款所載目的所必要之期間為準,惟法律另要求或規定許可更長期間者,則不在此限。
4、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基於提供會員更好、更完善之服務品質,會員同意愛貝斯將於法令許可及蒐集利用個資之目的範圍內,將會員的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合作廠商或特約廠商,以提供行銷活動及相關優惠訊息給會員。
5、個人資料之權利行使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會員得透過愛貝斯客服專線 (服務時間為上午9:00~下午6:00,不便之處,敬請見諒)或至愛貝斯購物商城網站( www.chagether.com.tw )向本公司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會員的個人資料;
(2)製作給會員個人資料複本;
(3)補充或更正會員的個人資料;
(4)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會員的個人資料;
(5)刪除會員的個人資料。
6、注意事項
(1)會員依前款規定向愛貝斯或愛貝斯購物商城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會員充分瞭解並同意,如會員拒絕提供愛貝斯或愛貝斯購物商城所要求之必要資料者,將可能無法完整使用或完全無法使用愛貝斯或愛貝斯購物商城之服務。
三、會員的註冊義務
為了能使用會員服務,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1、依本服務註冊表之提示提供會員本人正確、最新的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 冊為會員。每位會員僅能註冊登錄一個帳號,不可重覆註冊登錄。
2、即時維持並更新會員個人資料,確保其正確性,以獲取最佳之服務。
3、若會員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或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或欠缺必要之資料、或有重覆註冊帳號等情事時,愛貝斯或愛貝斯購物商城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會員的帳號,並拒絕會員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四、愛貝斯購物商城官方隱私權政策
關於會員的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
五、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1、會員有義務妥善保管註冊會員或申請/使用本服務時所填寫的帳號及密碼等資料,並為帳號/密碼登入本服務後所進行之一切行為負責。為維護使用者權益,請勿將上述資料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
2、會員同意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不得利用本服
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違反法律、法規、行政命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
(2)侵害或損害愛貝斯、愛貝斯購物商城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用於不法交易行為或有任何不當、不合常理之使用行為;
(4)提供虛偽不實之個人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6)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愛貝斯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若有違反,愛貝斯或愛貝斯購物商城得不通知會員,逕行限制或終止會員使用本服務 (含日後拒絕會員申請本服務),會員不得因此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若因此導致愛貝斯、合作業者及履行輔助人等,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進行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程序或其他爭端解決程序所支出之訴訟費用及律師費)時,會員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會員因下列行為導致其權益受損,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
(1)會員未妥善保管會員帳號或交易密碼;
(2)會員出於故意或過失,而使他人知悉其會員帳號或交易密碼;
(3)會員之電腦或智慧型行動終端裝置,因會員自行變更、改機、解碼或其他類似情形,致破壞或變更原裝置或本服務之安全機制及功能。
(4)其他因會員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事由。
六、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如網頁內容標示為限制級時,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應確認不使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青少年為瀏覽;如非列為限制級者,仍宜視其內容,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青少年之人輔導瀏覽。
七、電子報及EDM發送
會員同意愛貝斯購物商城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之電子信箱帳
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愛貝斯購物商城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八、服務之停止、中斷
1、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愛貝斯有權不經通知使用者逕行停止或中斷本服務,或 被迫停止或中斷本服務之提供:
(1)對本服務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或電子通信設備緊急保養、維護、升級或施工時;
(2)發生突發性之系統或設備故障時;
(3)本服務所連結之相關通信或通訊服務,因任何原因而發生中斷、停止,導致服務無法提供時;
(4)本服務因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提供時。
2、除上述情形外,愛貝斯不保證本服務運作時絕不發生中斷、延遲或錯誤等情形,連帶影響本服務之使用品質,並可能導致通訊中斷或延遲。因此,會員瞭解並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應自行採取防護措施。
3、因前二項之事由致本服務停止或中斷無法使用本服務,而衍生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時,愛貝斯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九、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1、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愛貝斯購物商城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2、愛貝斯購物商城並不保證本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會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愛貝斯或愛貝斯購物商城不負賠償責任。
十、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本服務使用之內容,包括所有文字、軟體、圖片及其他會員使用本服務所接獲/觸之所有資料,其專利權、著作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一切權利,均為愛貝斯或其權利人所有,概受著作權法、其他智慧財產權法令及其他中華民國及國際法令之保護。
2、會員不得有任何複製或改作本服務之行為;一經發現,愛貝斯得報請有關機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並得請求會員賠償愛貝斯或其他第三人所受之損失。
3、使用者不得對本服務之內容、商標及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功能擅自進行出售、交易、轉售、轉授權、重製、傳輸、散佈、修改、改作、連結、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製作衍生著作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出版或發行之行為。使用者如違反前述責任與義務,導致本公司或任何第三人之損害者,應負擔賠償責任。
十一、會員對愛貝斯購物商城之授權
對於會員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會員同意愛貝斯購物商城網站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若會員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愛貝斯購物商城。任何資料一經會員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愛貝斯購物商城網站時,視為會員已允愛貝斯或愛貝斯購物商城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會員對此絕無異議。會員並應保證愛貝斯或愛貝斯購物商城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愛貝斯或愛貝斯購物商城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十二、拒絕或終止會員的使用
如愛貝斯因營業政策之調整,停止本服務之提供、依法律、法令、法院或政府機關之命令,或本服務發生無法繼續或無法預期之技術或安全因素或問題,或發生其他特定情形或會員有違反本服務條款情事者,愛貝斯有權不經催告逕行終止,或限制會員使用本服務之權利,且本公司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負擔任何責任。
十三、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服務條款所定之任何條款之一部或全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十四、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會員與愛貝斯間因本服務、或本服務條款所生之爭議,如因此而涉訟,除法令另有強制規定者應依其規定者外,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